国务院发布通知:房地产税扩容应维护政策信用
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明确年内将扩大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这是继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后,官方首次证实房产税即将“扩容”。谁将成为第二批试点城市?深圳、杭州、珠海、长沙等地迅速被推上风口浪尖。而房产税是该向存量房征收还是向增量房征收,更是引起了公众的普遍关注。
房产税的扩容也是基于当下的房价上涨压力。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4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67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上涨,这多少表明,尽管有强硬的行政手段“限价令”,也有二手房交易税直接扼杀成交,但楼市调控还是摆脱不了“越调越涨”的尴尬事实。于是房产税扩容被寄予了厚望。
可是房产税真的能降房价吗?至少从目前上海、重庆的试点来看,效果不大。有媒体曾盘点两地房产税试点一周年时的房价,结果发现房价没有下降反而上涨。有人把这个原因归之于税率低、覆盖面小,因而主张房产税扩容时将存量房也纳入征收范围。
但存量房的拥有者也有话要说。房地产市场化后,取消了福利房,绝大多数人只好靠自己买房来解决住房问题。而且前几年特别是国际金融危机发生之际,很多地方政府为了鼓励消费,不断出台刺激楼市的政策,比如说下调房贷利率、降低首付比例,甚至有地方规定个人购房可以享受政府补贴房款。正是这种种购房的优惠政策,诱惑了不少人加入到购房者的行列。而且当初购房时并没有房产税一说,现在却突然说要征税,这能不能算是出尔反尔呢?道理很简单,如果知道今后要缴房产税,有不少人恐怕就不会响应刺激政策而购房了。
当初经济低迷,楼市不景气,地方政府就鼓励百姓购房,以此拉动消费需求。因而某种意义上说,购房者也为刺激内需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可现在楼市调控政策难以降房价,又寄望于房产税来调控市场。倘若房产税扩容将存量房也纳入征收范围,意味着之前响应政府刺激政策而购房的普通百姓,又平白无故间要多承担一笔税负。
而且纵观房地产调控,几乎所有的矛头都指向了终端消费者——购房者。从提高贷款利率,到“限购”、“限贷”,再到开征房产税,购房者似乎永远是调控的最主要对象。可是楼市调控为什么从来不考虑降低土地出让金、减免购房者的诸多税费呢?
因而,房产税扩容可以,但要考虑保持政策的信用度。针对增量房开征,或许更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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