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
1. 首次报名人员(不含应届毕业生)
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或中级以上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现场办理报名资格审核。
持有国外学历证书的报名人员,还应当提供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经公证机关公证的该学历已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中文证明。
2. 非首次报名人员
非首次报名参加专业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以及报名参加综合阶段考试的报名人员无需进行报名资格审核。
3. 应届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完成网上预报名后,应当于资格审核期间,持预报名信息表、身份证件原件、应届毕业生承诺书到报名地现场办理首次报名资格审核。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不含公休日),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考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311房间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
4. 学历认证
对于首次报名人员和应届毕业生填写的毕业证书编号,将提交国家教育部学信网进行学历认证。未通过教育部学信网学历认证的考生,将不能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考试。
二、报名资格审核地点
考区 | 主办单位 | 报名地址 | 咨询电话 |
沈阳 | 省注协沈阳分会 | 沈阳市和平区七纬路10号会计人员服务中心(公安医院对面) | 024-22704418 22703418 22870570 |
大连 | 省注协大连分会 | 大连市中山区白玉街20号省注协会大连分会一楼大厅(中山广场中山区地税局西侧) | 0411-82590652 |
鞍山 | 鞍山市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 鞍山市铁东区胜利南路8号财政局207 | 0412-2217618 |
锦州 | 锦州市财政局会计处 | 凌河区南宁路五段六号(市老干部局2楼) | 0416-3125291 3145813 |
三、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资格审核时间为5月6日至15日(不含公休日)。各市考办可以在上述期限内确定本地区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四、应届毕业生第二次报名资格审核时间
2013年7月3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当于7月24日至31日期间(不含公休日),持报名交费确认表、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辽宁考办(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抚顺路64号)311房间进行二次报名资格审核。